关于开展全国职业能力培训基地建设的通知
为做好2017年全国职业能力培训基地的建设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申报单位要具有职业能力培训所必备的场地、生源和师资等基本条件;能够积极培养社会急需的应用技术技能型人才;能推进管理体制和用人机制改革;在加强校企合作等方面有突破、有创新。
二、项目推荐
各类院校及二级学院、系、职业技术院校、职业培训机构及社会组织均可直接申报。
三、主要工作
基地必须大力开展职业能力培训工作和职业能力创新活动进校园、进企业活动,开辟职业能力专业人才培训的绿色通道;加大政策咨询和业务宣传力度,制定专业培训教材、职业能力评价体系,推荐职业能力培训教师及考评委员,扎实推进全国职业能力证书的考评工作。
四、基地考核
全国职业能力考试委员会对申报的基地进行审核,确定培训基地开展的培训考核项目,定期对培训基地建设进行目标考核。
五、报送材料
考试委员会将根据材料报送先后时间分批确认设立培训基地。报送材料《全国职业能力建设基地申报书》纸质版2份及电子文档一并报送。本通知及附件可登录网站(www.v-gov.cn)下载。
联系电话:0531-66669768 Email:gov_gov@163.com
附件:《全国职业能力建设基地申报书》
全国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委员会
2017年4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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