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海藩,原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、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。
1935年生,白马镇泉冲村人。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成员,中国领导科学研究会会长,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第一副会长,中国工业经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,中国行政管理研究会副会长。北京市第十届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。
1951年由省立十五中(现涟源一中)保送至湖南革命大学学习,并加入青年团。毕业分配到中南有色金属管理局工作,1956年任副科长。195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58年由省委党校理教班毕业即到株洲市委讲师团,开始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。1959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,攻读政治经济学专业。1965年毕业,分配到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教研室。“文革”中遭受迫害,由北京地铁工程局下放襄阳铁路工区。1973年随妻调襄樊铁路分局,由工人至宣传部副部长。1977年调回中央党校经济学教研室。从1982年起,在中央党校先后担任教研室副主任、教务部副主任、科研部主任、教育长、副校长,先后兼任函授学院院长、党委副书记、书记、研究生院院长。1992年起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。已出版的主要著作有《国民经济管理学》、《城市经济学》、《涉外经济管理》、《中国行政管理》、《现代企业管理》、《领导者的素质与领导规律》、《马克思主义思想宝库》、《中国领导科学文库》、《改革的难点和对策》、《国有企业改革理论新探索》、《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》、《领导干部一定要讲学习》、《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正气》、《邓小平理论研究文库》、《毛泽东经济思想研究》及《刘海藩论文选》等。